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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了一陣子的蔡氏條例(停的原因 其實是因為我懶的記錄)

在昨天與寶貝們溝通討論後 正式死灰復燃並執行

 

我仍要重申:做家事是孩子,甚至是家裡每位成員的責任,不是媽媽一個人ㄉ!

其實寶貝都很乖,要他們做家事,他們都會做(不像把把叫不動)

 

洗碗(自己的便當不算)、掃地、收衣服、洗電扇:加一個章

拖地、倒垃圾、跑腿、摺衣服:加二個章

兩個寶貝在家都沒吵架:各加五個章(因為受夠在家裡他們總是吵架 打架)

 

以上

每五個章可以換10元

每週零用錢:20元

但給零用錢不是讓他們花用

而是他們有個重要的目標:存滿一萬元 就可以全家出國去!

所以他們巴不得可以得到錢 好存到一萬元 出國玩

 

另外

為了改善他們忘東忘西的狀況

若課本或作業忘記帶:罰50元(上週已經累計100元)

忘記沖馬桶:罰50元(因為哥哥老是忘記把便便沖掉~哈哈)

 

規則開始實施後

寶貝迫不及待開始收集

妹妹忙著收衣服

哥哥忙著洗碗 掃地

哈哈

我最希望的兩兄妹和平相處啦

 DSC01408.JPG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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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春軒昕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